3日下午3時許,秦某在交三橋工商銀行門口向路人「收購」有價證券時,一名30多歲的操貴州口音的男子稱自己有一部分××工程的千元面額的債券欲出售,秦某告訴對方這種大面額證券需有身份證明方能過戶、轉讓,如果沒有身份證明他也不敢要。雙方爲此發生爭執,在爭執過程中,操貴州口音的男子突然掏出一把仿六四式手槍對準秦某。秦某嚇得趕快向對方「求饒」,並要對方千萬不能「激動」。但對方在得到秦某不能收購的肯定回答之後,對着秦某的腰部就是一槍。結果經醫生檢驗,子彈擊中秦某右邊臀部。
該男子見擊中人後轉身就欲逃離,卻被聞訊火速趕到的盤龍巡警大隊6號亭的巡警擒獲。經初審,該男子名叫陳永會(音),貴州畢節人,其所持手槍和子彈是1998年7月以150元購得。陳永會被隨後趕到的盤龍分局刑警帶走,秦某被120急救車送至紅會醫院搶救,幸無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