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新聞社26日電】多維社記者鄭巖報道 / 湖北襄樊市國稅局副局長陶正非曾在當地被稱爲是廉潔的幹部,24日,襄樊市紀委和市檢察院卻公佈了陶正非夥同該局一位幹部受賄157萬元,並單獨受賄數萬美元,創了襄樊市建國以來查處的個人受賄金額的「最高紀錄」。廉潔幹部實是貪官。

據報道,1998年五六月間,襄樊市國稅大廈在確定土建工程隊入圍投標時,該局基建辦副主任鮑睿問主管這一工作的陶正非如何確定工程回扣,陶講「不行就找他們搞100萬元」。工程開標前幾天,陶正非讓鮑睿向一承建單位索要了50萬元,並分得30萬元。在給這家承建單位撥付部分工程款後,鮑睿又催要到50萬元,陶正非拿走25萬元。就這樣,兩人先後從5家施工企業和電梯、空調機組生產企業索要回扣157萬元,其中陶正非分得88萬元。去年9月,陶正非收受一與之聯繫國稅大廈外裝修工程的企業所送的數萬美元。

陶正非多次在一些場合列舉自己拒絕錢物的例子,標榜自己廉潔,今年4月,市紀委和市檢察院接到羣衆舉報後開始聯合查處此案,7月14日,陶正非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