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是法院警车
张宝兰哭述了事件经过。8月29日早上7时许,河南省开封县曲兴乡苗营村66岁的老汉张焕在公路边等车时,突然,一辆疾驰的警车撞向张老汉,张当即毙命。开封县交警大队的民警事后认定新乡市红旗区法院的肇事警车,由于维护不力致使左后轮出现故障,司机采取措施不当造成翻车,将路边等车的张焕撞死,责任应由红旗区法院的警车全部负责。父亲被撞死后,正在濮阳市某医院工作的张宝兰和丈夫急急返回开封。一家人连续在开封县交警大队等候了10多天,开封交警多次通知肇事方前来处理善后事宜,红旗区法院就是不来人。见事故一时难以处理,张宝兰便和母亲、丈夫、哥哥、弟弟一行人奔赴新乡,想找红旗区法院的领导说说。
-上门说理反被拘
据张宝兰讲,9月11日上午10时许,一家5口人来到了红旗区法院。见二楼楼梯口不远处有间房门上挂着“院长室”的牌子,张宝兰便敲门。半晌,门开了,一人怒气冲冲地站在门口。“您是王院长吗?”张宝兰问。“啥事儿?”“俺爹被你们法院的汽车撞死了……”张宝兰刚说了这句话,那人早已不耐烦:“到××庭去!”随后便咣当关死了门。张宝兰便继续敲门。过了一会儿,门又开了,67岁的老太太怕院长再次关门,急忙双腿跪下抱住院长的腿哭诉,没想到刚说出一句“俺老头儿被您法院的车撞死了”的话,院长便大叫起来:“来人!把他们带走!”很快,门外进来十多名年轻男子,三五人扭住一个人往外拖。老太太的双腿被人拉着,头手触地地被拖了出去。然后,在院长室隔壁的执行庭内,除老太太外,张宝兰等4人被反铐在暖气片上,稍有抗议便遭到拳脚“伺候”,在有人打开手铐声称要把他们全部送到拘留所时,没见过这阵势的老太太便带头跪下,口称自己错了。然而,全家五口人的下跪还是没用,只因张宝兰未承认“错误”,王院长便签署了对她司法拘留15天的“拘留决定书”。据张宝兰讲,先是把她押送到拘留所后,下午才有法院的人来让她补录口供。
-院长认为车祸应由民警个人负责
9月1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红旗区法院院长王书信。王书信说:“9月11日上午10时,我在办公室里和区委的一名组织部领导研究工作时,门外有几个人敲门。刚一开门,有人便问我是不是院长,这时一个老太太不由分说便跪下抱住了我的腿,有个女的抓住了我的衣裳,把我的扣子扯掉两个,还咬了我一口。我便让民警劝阻并把他们拉开了……法院的工作机关也可视为法庭,院长办公室是法院首脑机关,比法庭更有权威性……司法拘留书是我亲自签发的……”
王书信还告诉记者,警车是一名民警办私事用的,因此出了车祸应由这名民警个人负全部责任,而不应由法院承担。
-有关部门已开始调查此事
9月21日,河南省省政府一位干部给记者打电话讲,这个法院院长说他的办公室就是法庭,随随便便拘留人,这说明他不仅是个“法盲”,还是个“法霸”!(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