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多起有重大影響的貪污腐敗案件先後審理,全大陸一片對貪官喊打之聲,在這種情勢下,也是在中共定下開始「從嚴治黨」的要求下,中共中央專門在河南召開了首次「全國幹部監督工作會議」。

 這次會議召開的一大特色,就是承認現在對幹部監督,是一個「薄弱的環節」,承認現在黨內貪風熾熱,久禁難絕,對幹部監督的乏力是重要原因。這樣看來,中共黨內與黨外,政府與民間都有了共識,就是不僅要加大反貪肅腐,還要加強監督,特別是對那些重權在握的「第一把手」們的監督。

 據說這次幹部監督會議,是江澤民建議召開的,他還有幾句批示,要求把監督的關口前移,要求加強主動監督,加強事前監督。江澤民這種思路還是很好的,幹部監督會議也正是按江澤民的這一思路,去想主動監督、事前監督、關口前移辦法。

 如何加強監督,其實不是難事,辦法很多,總結一下已實行、準備實行或已有建議的,大致就有組織監督、自我監督、內部監督、上級監督、羣衆監督、審計監督等等,現在還可加上輿論監督(一定級別以下的幹部)、事前監督、任用監督等等。現在的問題在於,這麼些監督哪些有效,哪些無用,在發生一些重大案件證明監督無效的情況下,還有沒有創新的辦法。

 對加強監督這件事,有人很悲觀,有人很樂觀,悲觀的理由,是自中共建政以來,加強監督的口號不是第一次喊,現在是越加強監督,貪污腐敗案件越多,看來監督是加強不起來的,大不了是一陣風;樂觀者認爲,從每一個貪污腐敗案件去分析,都是因爲缺乏有效監督所致,比如江西省對胡長清的工作若能確實的監督,他就不會那樣放肆。

 對監督能不能加強起來有不同意見,是很正常的,因爲加強監督本身實在複雜,其間涉及到體制、制度等好多老虎屁股不能摸的問題。比如加強監督中兩種重要形式,司法監督和輿論監督,雖然殺了成克傑,審了遠華案,現在社會上就有說法,對哪一級幹部可以搞,哪些人可以動,還是有線的,資歷更深的官,有私人關係的夫人,還是可以脫身的。北京胡同裏的爺們說得好:「這年頭,誰監督誰呀!」摘自世界日報(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