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浙江省溫嶺市原市長周建國受賄案,昨日作出一審判決,周建國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財產計人民幣10萬元,追繳受賄所得計人民幣84.3萬元、美金2000元。

據檢察日報報道,周建國於1998年5月至1999年3月間,利用擔任浙江省溫嶺市市長的職務之便,爲溫嶺東海集團(1998年8月變更爲浙江東海集團)下屬溫嶺現代實業有限公司興辦「金屬鈀」企業時,在稅收、環保等方面予以牽頭或協調,先後4次收受該集團總經理王秀方所送的人民幣共計35萬元。

在此之前,周建國還利用擔任浙江省台州市財稅局局長職務之便,爲區內部分企業提供資金等方面的幫助,先後收受台州市金球電器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總經理賄送人民幣49.3萬元、美元2000元。(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