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8月15日,王志强与伙伴去河里洗澡。河水突然上涨,把在附近洗澡的王风(化名)冲走。听到救命声,王志强不顾自己水性不好,跳入水中把王风托出水面,但自己却被水卷走了。
令死者家属伤心的是,被救者王风一家拒绝承认王志强是因救人而死。1999年12月曲阜市法院判令王风赔偿原告补偿费1万元,但被告称经济困难无力支付。
村民纷纷要求村里向上级汇报王志强的英雄事迹,申请给予表彰。为了给王志强讨个说法,王燕昭(王志强之父)不知跑了多少趟王家庄村支部、书院镇政府、曲阜市委,但一直没有结果。后来虽有曲阜市委宣传部在当地媒体上组织报道王志强英勇救人的事迹,但是要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必须由镇政府出具相关证明和材料,而镇里一直拒绝向上级申报。
据王燕昭反映,镇里一位秘书曾无意间道出了镇里拒绝上报的原委:“镇里担心为王志强申报了见义勇为的称号,王燕昭就赖上了镇里,以后养老等问题都是个麻烦事。”
死者已矣,寒心的是生者。
这样的事已经不是一桩两桩。就在前不久,一位老人从孤岛上救回几个无力返回岸边的孩子,自己却再也没有浮出水面。然而,就是这几个原本天真的孩子,也学会了说谎。
他们的身体被搭救了,心灵却从此陷入了谎言的泥潭,谁能再次拯救他们于这种无形的危机?
被王志强救起的王风及其家人,面对法院判决仍无悔意,是谁给了他们公然无视道义与法律的胆量?
想到自己之所以活着,是因为某个陌生人为自己而死,这对有良心的人来说,几乎是一辈子都还不清的“债”。于是怕了,于是干脆自欺欺人。连王志强生前所在的镇政府有关部门,也因为怕死者家属“赖上镇里、以后养老等问题都麻烦”而选择了沉默。
听起来只是淡淡的一句“怕麻烦”,仔细想你就会突然发现,人们对生命的冷漠与麻木,已经到了何种地步!
从来没听说,哪个“被救者”由于不承认被救,睁眼说瞎话而受到追究。因为我们没有这样的法律,大多数人觉得,这只是道德范畴的事:“他们的良心会受到谴责的。”然而如是处之的代价,却是死者的声誉权、生命权被漠视,生者为世道的不公而寒心。
克林顿在美国人民和法律面前说谎,会被视为“作伪证”而受到追究,因为法律不允许任何人无视道义和真理。据说,中国的证据法也正在研究制定当中,北大一位法社会学家提出,上面这类问题,是否也该纳入证据法考虑的范畴?起码,在对“见义勇为”事实的认定过程当中,应该注意到类似的问题,让死者死个明白,让正义得以匡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