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

2000-09-15 14:26:32


  中新重庆网9月15日消息: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造成130人死亡的“6·22”
合江特大翻船事故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榕山建筑公司对沉船事故负直接责任;合江县、榕山镇两级港监、航务管理部
负直接监督管理责任;泸州市航务局、四川省航务局负监督管理责任;合江县交通
局、泸州市交通局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合江县委和县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负
领导责任。

  泸州市交通局副局长杨天权、泸州市航务局局长徐卫平、副局长余向烈、合江
县委书记、县长、榕山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合江县、榕山镇航务、港监部门的主要
负责人等18人被撤销职务或开除公职。(据《重庆晨报》)(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