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何时走出争议漩涡
据《羊城晚报》消息, 要赶紧为劳动教养立法!参加《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森林昨天在听取广州市的汇报后,表示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这个建议。
据广州市政府及法院汇报,近年市民关于劳动教养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较多,目前尚无法律对动教养作出规定,只有国务院一些零碎的行政法规,而且50年代、70年代的一些法规并未废止,仍延用至今,劳动教养的对象、范围、程序等皆不太明确。近年来,劳动教养的对象越来越广,去年全广州共有9200多人被送劳教,当事人对劳教的争议越来越大。
广州市副市长沈柏年说,至今劳教案件的决定书仍按过去的做法采用填空式,只有定性的确定,而没有认定行为人违法的事实、证据的表述,也没有决定劳教适用的具体法定依据,寥寥三言两语,就作出了限制公民几年人身自由的决定。有关劳动教养的决定被提起行政诉讼后,被法院撤销的达6宗。败诉的广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法律不完善,感到无所适从。
广州市人大有关负责人指出,按照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并且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宜授权国务院先制定该事项的行政法规。劳动教养属于剥夺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法的依据现在成了问题,所以为劳动教养立个法律显得相当迫切。(李强)e-mail: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