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的关怀下,在党委(或者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是人们听到得几乎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开场白了。听惯了,大家都习以为常,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不久前。听一位相熟的老同志却对此提出了质疑,颇不所悟。

一项技术革新成功了,在庆功大会上,受奖的人一准会说:“在上级的关怀下,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技术革新终于成功了……”

一个人成了先进生产者,在表彰奖励大会上,他一准会说:“在上级的关怀下,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取得了一点成绩、一点进步……”

同样是“在上级的关怀下”,也同样是“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为什么人有好坏之分、单位有优劣之别呢?令人不得其解。

就说同一个人吧,入党了,提干了,先进了,事业有成了,都是“在上级的关怀下,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的结果,似乎不会让人有什么疑义。只是有时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还是这个人,后来因为贪污受贿、卖官鬻爵,成了不可饶恕的腐败分子。在法庭上、在监狱里,他说话的口气与过去截然不同了:“我今天走到这一步,怪不得别人,完全是脚底下的泡--自己走出来的,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联想到他以前重复过无数次的开场白,不禁令人生疑:过去,有一点什么好事,都是与领导的“正确”紧密相关,几乎成了不可缺少的因果关,为什么一出了错、犯了法,就没“领导”什么事了呢?是“正确”的领导突然调离了,还是先前领导的“正确”作用被夸张了?是以前的说法正确,还是现在的有理?

真的,没听谁说过:在上级的领导下……我犯了严重的错误,走向了犯罪。也没听哪一位领导说过:某某干部犯罪,我们领导负有不可推托的责任。

不要把所有的成绩、所有的好事都说成是“领导”的结果,还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为好。是“领导”出来的,不必谦虚;领导有多大功劳就是多大功劳,夸张不得,贪功不得;“领导”错了,也不必回避,该纠正的就要纠正。如果千篇一律,但凡出了什么好人好事,不分区别地都要来一顿都类似的“开场白”,虽然受听,难免言不由衷。

转自《讽刺与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