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22日訊】大紀元12月22日訊,據加拿大警方星期四(12月21日)披露,加拿大正在調查賴昌星在加拿大據指稱的刑事犯罪活動。

賴昌星是中國廈門遠華走私案的頭號嫌疑人。據BBC最新消息,他和他的妻子曾明娜21日在加拿大的溫哥華再次出庭,接受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審覈委員會的一位裁決員的聆訊。 這已經是賴、曾二人第三次出庭,就是否應該在審議他們的政治庇護申請期間繼續關押他們接受裁決員的聽證。移民部的意見是鑑於他們二人有潛逃它地的危險,所以在此期間,不應該將其釋放。

●據指稱與蛇頭有聯繫

加拿大移民部官員雷斯尼克在昨天的聽證中還披露,加拿大的國家警察--皇家騎警目前還在對指稱中的賴昌星在加拿大所犯下的刑事犯罪活動進行調查。雷斯尼克在聽證開始時,要求移民裁決員麗安·金限制賴昌星的律師向兩位即將出庭作證的警官反覆提問的時間,她說:「目前警方的調查還仍舊在進行之中,其中還涉及向警方提供線索的人。」有報道說,賴昌星自從到達加拿大以來就在一直受到警方的監視,加拿大皇家騎警稱他和一些有組織的犯罪團伙有聯繫,其中包括那些走私販運非法中國移民的團伙和蛇頭。

●尚未指控

賴、曾二人是在一個月前(11月23日)分別在東部安大略省的尼亞加拉瀑布市和西部城市溫哥華郊外伯納比被捕的,罪名是違反了加拿大的移民法。賴昌星到目前爲止還沒有被正式指控在加拿大犯了任何刑事罪。賴的律師提出的要求釋放他們兩人的理由是,他們二人不會對加拿大的公衆造成任何的威脅,而且他們是想要作爲難民在加拿大安家。他們希望裁決員麗安·金釋放賴、曾二人,儘管在此之前已經先後有兩位移民及難民審覈委員會的裁決員回絕了類似的請求。

●關押審查難民申請

賴的律師還曾經試圖要求聯邦法庭審覈移民部逮捕賴、曾二人的決定,也在本週初(12月18日)遭到駁回,當時聯邦法院法官坎貝爾裁定,移民及難民審覈委員會的裁決員作出的在審議賴、曾政治避難申請期間繼續關押他們的決定並沒有錯。 預計裁決員麗安·金會在今後幾天內作出裁決。

賴昌星夫婦是在15個月前來到加拿大的,在今年的六月份,據他的律師說,在中國政府的三名特工帶着一個特意從監獄中弄出來的賴的弟弟來到加拿大和他見面,威逼他返回中國之後,他們便正式提出了政治庇護申請。 隨後在9月份,他們便得到了帶有附加條件的驅逐令。

從加拿大又改爲刑事調查賴昌星一案可以感受到中共背後操縱的痕跡,目前看來賴昌星難逃遣返回國的噩運,不管用任何理由都不是遣返真正的理由。(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