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姜思柱曾公開批評,法輪功學員不應把香港當作基地,不過,在「一國兩制」下,行政長官董建華也只能提醒法輪功學員勿犯法,香港特區政府表態說,只要香港法輪功學員沒犯法,當局不會干預。香港法輪功學員一直在港公開活動,多次在跑馬地中聯辦公室對開集體練功,甚至齊集各國學員在港舉行大規模遊行示威,香港警方並無阻止。(但澳門的法輪功學員就沒有香港的幸運。)可以說香港成爲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唯一可自由示威的地方。今年「十一」國慶,香港有二百名法輪功學員公開在國慶酒會會場外練功請願,派發傳單,香港警方並無干預。
然而同是特別行政區的澳門官方則表現得費人思量。去年迴歸前就開始刁難澳門法輪功學員,一位面帶微笑,閉目盤腿的法輪功學員被四個警員抬上警車的畫面,至今記憶猶新。此次江澤民親臨澳門參加迴歸週年慶祝活動,江人未到,澳門警方已先發制人,逮捕、遣返、跟蹤、抄家、拒絕入境等,一波接一波。甚至在媒體的鏡頭面前也毫不掩飾,當衆粗暴地拽起澳門法輪功發言人林逸明女兒的頭髮強行押上車帶走,火暴場面使人吃驚。
面對外界的質疑,澳門治安警察局發言人梁偉強表示,在海外及港澳兩地傳媒面前高調搜捕法輪功學員,是防止有人進行非法活動,不能視爲使用過分武力。警方19日的行動是「依法辦事」。就香港法輪功學員被拒入境,他解釋,澳門警方是防範罪行發生,云云。
衆所周知,法輪功學員遍佈四十多個國家和地區,他們一向是守法的良民,品德高尚的好人,所以近日在北美各地以壓倒一切的姿勢狂卷百多個褒獎,而且還有增長的勢頭。梁氏次番話,實在難服衆人。澳門是「一國兩制」特別行政區,按理說,無論是迴歸前或迴歸後,人民都有信仰、集會的自由。現在和平集會,提交請願書竟成了「非法活動」,不免使人對「一國兩制」有掛狗頭賣羊肉的感覺。大陸政府執政的幾十年來,經常發動什麼「重點打擊」、「從速從嚴」等臨時「紅頭文件」政策,在這種口號之下,處理問題可以無視任何法律。澳門當局此番「高調搜捕」,大概是取經於中共吧!
對待大事件,尤其是法輪功,澳門當局的態度和中共政府跟得太緊。嗚呼哀哉。澳門「特別行政區」成了中共江澤民「人權最佳狀況」、「民主自由」的廣告牌。難道澳門政府可以從中共財政部分享「廣告費」? (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