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2日訊】加拿大移民局第二次聆訊,中國遠華案主犯賴昌星及其太太被扣留的案件,決定押後至下週二才決定是否繼續扣押兩人.

政府檢控人員在庭上提交中國提供的調查文件,指賴昌星曾經表示,願意提供三億四千萬美元賄款,給中國總理朱鎔基以換取在遠華案中獲得突赦 .

文件又顯示中國已經吊銷賴昌星的旅遊證件,而且指稱他在中國和香港進行走私活動以及與加拿大的亞裔幫會有關.檢控人員又話賴昌星在香港一間銀行存有九億七千五百萬美元.重申若果釋放賴昌星,

不過賴昌星的律師在聆訊中質疑有關中國文件的可信性,重申要求加拿大給予賴昌星難民身份(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