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南寧12月15日專電 據《八桂都市報》報道,廣西玉林市檢察院反貪局一改辦案靠「掏口供」,證據確鑿才立案的做法,大膽起用「風險」立案,近日他們根據一死囚的揭發查獲一起車管所幹警受賄147萬多元的大案。

  據死囚揭發,玉林交警支隊車管所鍾善飛在任車管所檔案管理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僞造車輛假檔案,爲其辦理走私車輛入戶,從中收受賄賂。按以往無風險決策,僅舉報是不敢立案的,但經祕密調查卻發現了端倪:前幾年該車管所曾辦理邊貿車(實爲走私車)入戶業務,有關人員爲「撈」一把,不惜僞造假檔案,致使大批走私車在城區招搖過市。祕查中還發現,鐘的職位較低,是交警隊中公認的「老實人」,自認爲不會首先被查處,因此他不會轉移罪證。一經分析,發現此案確有查處價值,玉林市檢察院反貪局遂果斷地對鍾善飛立案偵查,一舉查繳了鍾來不及轉移的小汽車兩輛及贓款147萬多元。現此案已移送審查起訴。

(中華網)(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