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一位與遠華「締造者」賴昌星熟稔的人說,「賴昌星領導的是全廈門市能力最強的公關公司。」遠華有衆多員工,但他們基本上什麼都不幹,專門負責拉關係,尤其是拉近與海關的關係。

  1996年,遠華的一座大廈動工時,賴昌星大宴賓客,請到嘉賓兩千,其中有不少海關官員,宴中每人都得到了價值三千元的禮品。廈門一位記者透露的細節更令人吃驚。他說,賴昌星有一年過生日,請了重要的200名嘉賓,每人一個紅包:十萬以上。

  事實上,在遠華里,有些員工就是海關的前官員或者海關官員的子女。他們的工作就是在海關裏物色獵物,培養目標,而這份工作的工資待遇絕非一般公司可比擬。

  以高價收買「海關」,再從「海關」獲得更高價的利潤,廈門市某銀行一位了解遠華的人說,「那個走私集團乾的就是兩件事:買人,然後賣人。」

  一位負責緝查的深圳海關年輕幹部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他的一個校友畢業分到海關,在接受培訓期間,就莫名其妙地收到某公司送他的一個存摺,短短几個月內,戶頭上就有18萬元入帳。存摺被留下了,結果,這位「準報關員」培訓一結束,還沒上一天班,就進了監獄,判刑兩年。

  這位海關人員發現,走私集團最看重的是海關以下幾個「關鍵崗位」:審驗、監管、驗貨等,這些位置據稱都可以單獨作案。走私者常以重金爲餌,早早就餵養身處這些崗位的或者即將走上這些崗位的人,直到對方吃慣美食,欲罷不能,最終心甘情願地成爲他們的鐵桿夥伴。
轉自(萬維讀者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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