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日报报导,拱墅区法院查明,蒋跃良在任副乡长期间,25次越权以乡工业办公室名义为杭州恒泰物资公司提供担保,贷款总金额达3575万元,被“恒泰”挥霍一空。当然,蒋也从中得了不少好处,他的个人开支及全家外出游玩费用,甚至连他老婆开个体饭店的装修材料费用,都向“恒泰”经理姚某报销。过年过节,姚也不忘送给蒋一些“礼金”和“礼品”。法院认定,蒋跃良共从姚某等处收受贿赂人民币4万多元。
昨天,蒋跃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负连带清偿责任的乡政府只好以房屋冲抵及现金支付形式,先偿还巨债700多万元,余款3年内清偿。(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