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运信息中心说,深圳劳动法规定,工人最低工资每月不能低于419元人民币,加班工资每小时不能低于3块6毛钱。但是该厂部份工人的工资实际每月工资(不计伙食及住宿补贴)只有221元人民币,加班工资也只有每小时2块5。罢工的结果是厂方宣布将基本工资提高到每月419元,加班工资每小时提高一倍达5块。但是民运信息中心说,实际情况是在扣除了伙食费(123元)、住宿费(60元)及办暂住证(15元)等费用后,如不计加班费,实际领到的工资并没有提高。此外,一名日本籍管工殴打工人也是工人们罢工的原因之一。福永镇经贸办关主任表示打人的日籍管工已被调走。福永镇经贸办说,目前该厂已经符合深圳劳动法的规定,扣除伙食、住宿等费用也是合理的。
该厂约有12000人,有约5000人放假没有参与罢工。(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