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29日訊】照理說,轟動全國的遠華腐敗大案,要是清官升職、貪官查辦, 趁此良機向全國人民表個態來提高自己的清官廉政的形象,時機實在難得,但中共中央宣傳部早已就遠華案的報道發出通知,任何相關報道必須以新華社發佈的消息爲準,任何傳媒不準派人採訪、轉載境外報章的消息,而必須按照新華社的統一發稿口徑引述有關新聞。莫非在剷除貪官污吏的背後還有什麼難言之隱?

新聞報導本來是八仙過海、各顯其能,誰能挖到別人挖不到的消息,那是本事!老吃別人炒剩的冷飯,就離捲鋪蓋卷兒回家不遠了。這事放在中國正好相反,想去挖點兒新聞就是「泄露國家機密」,輕者回家丟飯碗,重者到牢裏端飯碗。新華社獨家報導是江澤民發展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又一輝煌成果!

據聞,已有人向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建議,其他報社錄用記者,小學六年級已經是Over qualify,只要會按筆劃「照抄」就完全符合錄用標準!

照目前的情況看,這個建議來的太是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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