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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称北京仍未正式提出引渡赖昌星
 
2000年11月28日发表
 
【人民报讯】大纪元11月27日电,外电昨天报道,中国当局就引渡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回国受审一事,正寻求途径与加拿大磋商,不过加拿大方面却表示到目前为止仍未收到中国有关引渡和磋商的正式要求。此外,有秘密消息指,十四名于一审被判死刑的犯人日前提出的上诉将不获审理。

星岛日报28日报道,加拿大驻京大使馆发言人詹妮弗.梅向法新社记者透露:「据我所知,我方并接获中方有关要求。」

据悉,加拿大方面已安排了一个两人小组,专责决定加拿大当局掌握的证据,是否足以用违反移民条例拘留赖昌星。赖昌星与其妻曾明娜将于今天在加拿大接受审讯。

纵然赖昌星的去向至今悬而未决,但有加拿大官员和律师却纷纷「献谋」,指赖昌星若真的要被遣返中国,他可以以回中国会被判死,或他所犯的罪不足被判死等人道理由,向一直反对死刑的加拿大政府寻求庇护。

而部分加拿大温哥华的华人则表示相信加拿大政府不会让赖昌星返回中国送死。同时,他们认为赖昌星对中国政府还有利用价值,因为中国要透过赖昌星了解这宗特大走私案的牵涉面到底有多广。

此外,据加拿大《省报》(TheProvince)报道,在温哥华为赖昌星打官司的律师博尔顿证实,北京当局曾于本年初派出三名特务,押吁赖昌星的一名兄弟,前往温哥华要胁赖昌星,指若然赖昌星不返回中国受审,他的兄弟们将被杀死,不过赖昌星却没有就范。

另一方面,外电昨天引述一秘密消息指,福建省最高法院会拒绝受理本月初被判死刑的十四个犯人的上诉个案。福建最高人民法院人员在接受法新社查询时说:「上诉的案情不明确,况且『四二零专案小组』会负责处理。」

保安局消息表示,赖昌星乃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证持有人,故可领有特区护照,而他被捕至今,从未亲自或透过其他人,要求港府提供协助。该局发言人回应港加引渡条例可否先引渡,再由香港将赖交回内地时,表示不评论假设性问题。

按港府签订的移交逃犯和被判刑人士协定,保证接收逃犯一方不可将此人转交第三国司法管辖区。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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