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自溫哥華報道,加拿大警方說,他們是應加拿大移民局的要求在溫哥華拘捕兩人,他們涉嫌違反移民條例,下星期要出庭聆訊。據悉,賴昌星是因爲在加拿大逾期居留,而遭警方拘捕的。由於賴昌星所持的入境證件爲香港所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預料賴昌星將被加拿大警方遣回香港。報道引述消息人士說,去年8月11日,賴昌星從廈門機場乘飛機離開廈門後,直飛香港。
賴昌星在香港沒有入境,又購機票飛往菲律賓的馬尼拉。因爲持特區護照的賴昌星到菲律賓是可以免簽證入境的。
次日中國警方即通過香港警方,緊急要求凍結賴昌星、曾明娜在香港的銀行戶口。身上沒帶多少現款的賴昌星在馬尼拉停留了幾天,曾打電話向香港的好友姚志勝、許明良等人借錢。在收到幾個朋友的匯款後,賴昌星和曾明娜即登上飛機,飛往持香港特區護照不需簽證的加拿大。因爲,賴昌星在加拿大曾購有一幢房子,買了一部車,是除香港以外資產最多的地方。賴昌星剛到加拿大時,因爲時時擔心中國警方追捕,平時足不出戶,靠幾個朋友給的錢度在賴昌星出逃之後,日。這種平靜日子過了一年多,賴昌星漸漸耐不住寂寞,開始出入加拿大的賭場,在賭博中找尋樂趣。在手上缺錢之後,手氣也差得多,賴昌星在賭場上愈輸愈多,愈輸愈賭。不多久,他手中的錢就輸得差不多了。爲錢所煩惱的賴昌星,這時也顧不了許多,到處打電話向香港和大陸的朋友追債要錢。賴昌星的這一舉動令中國警方大爲疑惑,一度不敢輕舉妄動,事後才取笑道:畢竟爲中國農民出身,怎麼能愚蠢到這等地步。賴昌星在加拿大的行蹤很快就爲中國警方所掌握,中國警方早已派人在賴昌星的住所附近監視。中國外交部並與加拿大進行交涉。由於加拿大是一個廢除死刑的國家,引渡罪犯的條件是對方國家不得將該犯人處死。這個條件是中國所無法接受的。爲此,在經過多次商議後,加拿大警方以逾期居留拘捕賴昌星,並將會將賴昌星移交給護照發出地香港處理。而由於賴昌星是中國政府的通緝犯,根據中港之間的協議,作爲在中國內地犯案的刑事犯,賴昌星將被香港警方移交給中國警方法辦。
中國遣特務曾到加拿大威嚇賴昌星自動返國
中國大陸政府曾於今年初派了3名特務到溫哥華和遠華案主角賴昌星談判,威脅他如果不自動返國接受調查,要把他的兄弟殺掉。渥太華公民報發自溫哥華的26日特別報導說,中國大陸爲了表示事態嚴重,讓這3名特務帶著賴昌星的哥哥(或弟弟)和他見面,要他跟著他們一起回大陸去。賴某不但拒絕接受要脅,反而趕快去申請難民身分,變成加拿大最富有的準難民。前來加拿大央求他回去的這個兄弟,這個月被判處15年徒刑,可能被處死;另一個兄弟已經在服7年徒刑。到目前爲止,總共有14人因涉案被處死。今年初那次會面是加拿大和中國大陸高層協商後,加拿大特准進行的。報導引述政府消息來源說,「上面告訴我們,把賴送回中國是目前中國和加拿大之間最重要的問題。」加拿大知道,賴昌星從去年8月起,就住在溫哥華一棟百萬加元豪宅內。
23日週四,加拿大決定處理賴的難民案,於是到他家在他3個十幾歲孩子面前,將他和妻子曾明娜一起逮捕,理由是他們涉及中共政府指控的諸多罪行。據了解,他成立遠華公司掩護大規模走私作業,從香菸、汽車、軍火、石油到人蛇,業務無所不包,非法進口總值在64億到100億美元之間,加拿大廣播公司說這是中共政權成立以來最大的集團犯罪和官員貪腐案。賴、曾兩人星期二將出庭接受移民官員訊問。加拿大通常不會將嫌犯送往有死刑的國家,不過若犯罪證據確鑿,又有北京政權的壓力,由「特准」特務前來「誘捕」事例可知,即使兩國沒有引渡條約,加拿大仍將設法將「犯罪份子」交給主權國審理。 (萬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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