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報道,此次傳聞賴昌星在加拿大被捕,中國法律專家、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高級研究員張鑫表示,中加兩國間提供刑事司法協助並不是無條件的。譬如,要看涉案者所犯的罪行是否在兩國都被視爲刑事犯罪行爲,而非政治犯;另外,涉案者在被送返回國後,會否被判處死刑,也是可否給予引渡的重要考慮因素。
張鑫認爲,根據早前福建法院對遠華案一些被告所做的死刑宣判,因此,被大陸指爲主犯的賴昌星如回國受審,相信難逃被判死罪的結果。這可能會成爲加國最終是否批准賴昌星引渡的關鍵爭論點。
另據報道,賴昌星逃離大陸頗具戲劇性,事實上是兩次成功避過當局的拘捕行動。去年四月,中共中央成立「四二○專案組」,賴昌星第二天聞訊即刻飛到香港,逃過第一次被扣查的危機。但專案組到廈門後,僅查處了一些小走私案,並未觸動高層官員。賴昌星因覺得風聲不緊,三個多月後又返回廈門,繼續享受其奢華生活。
直至8月11日下午四時多,賴昌星接到一個神祕電話後,始發覺當局已決定拘捕他,因此立即趕赴廈門機場出走,避往東南亞。爲其通風報信的福建高官中,包括一審被判死刑的前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莊如順,其罪名中除受賄外,還有就是爲賴昌星通風報信、指使其外逃。但莊如順辯稱,爲賴報信的另有其人,因賴當時回答說:「我四點半就知道了。」在賴昌星逃離大陸後,中國當局透過國際刑警發出全球通緝令,賴昌星也從此開始他的逃亡生活。
一年多以來,曾有傳聞指賴昌星在緬甸、泰國被捕,中國外交部官員上月在亞歐會期間又暗示賴躲在澳洲,顯示賴昌星無法完全擺脫中國政府的監控。
轉自大紀元(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