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近一段時間,媒體上有關黑勢力活動猖獗的報道漸多,令人不寒而慄:據10月17日《焦點訪談》報道,福州市蒼山某屠宰點老闆劉某,堪稱當地首富,同時,他還是區人大代表。1998年11月27日,有人舉報劉涉嫌偷漏稅。當市財委幹部鄭依清奉命去踩點時,劉事先設下埋伏,將鄭打成重傷,昏迷100天后犧牲。劉雖系主犯,卻活的有滋有味,即便在取保候審期間,用車由「凌志」換成了「奔馳」,他的人大代表資格拖了一年半才被取消。最後,他僅以經濟犯罪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其實,像劉這樣以商而富,因富而霸的例子還有很多。不久前,被判處死刑的原長春市朝陽區公安分局民警梁某,就是當地具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的頭目。此人因披着一身警服,曾在當地作惡多端,對社會危害極大。
人們不禁要問:這些黑勢力是怎麼形成的?縱觀媒體披露的一些黑社會頭目的「成長」史,不難發現他們有某些共同特徵:一是這些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但腦子蠻靈活,知道見什麼人說什麼話,遇到什麼人鞠什麼躬。只要你有權有勢,他認爲你可以做其靠山,他會趴在地上給你磕頭喊祖宗,讓你飄飄然,然後爲他所利用(當然,沒有錢、色作鋪路石,想必你也不會從君子墮落成小人),直至雙方同「病」相憐,沆瀣一氣。二是這些人大都是些「混血兒」。他們在社會上經過「風吹雨打」,混成「人精」,悟出些「道理」,作爲他們的「座右銘」。就拿梁某來說,這傢伙就有一句「至理名言」:我在社會上混得明白,是因爲我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誰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會,誰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關係網,上面有人罩着我,誰能把我咋樣?(2000年9月28日《南方周未》)
梁某自己算是說到了點子上。既然編織好了關係網,有人充當保護傘,何愁出事時沒人替自己消災祛禍?不信,你看人家劉某,簡單的殺人案成了困難重重的「疑難案」。一個小小的屠宰點老闆,竟能呼風喚雨,牽着那麼多要害部門領導的鼻子走,他身陷囹囫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走上法庭時依然目中無人,張狂得很,不外是上面有人「罩」着他!
「黑勢力」就像一個畸形的怪胎,如不及時發現,將其扼殺在孃胎裏,而聽憑它「橫空出世」,勢必貽害社會。倘若某些人再對它心慈手軟,把它當作「寶貝」(搖錢樹?保護神?)倍加「呵護」,那麼,「黑勢力」不爲所欲爲才怪呢。
問題在於,某些「黑勢力」何以能一路「茁壯成長」,囂張無比?我們的公安機關爲什麼不能及早撲滅其囂張氣焰?一定要等他們成了害羣之馬,捅了大案後才倉促立案,草草偵查?在這之前,這些人不會沒有前科可查,他們的那些斑斑劣跡,難道公安部門就視而不見?是不是像梁某那樣的黑社會老大,本身就穿着警服,誰也不敢碰他?(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