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陳滿雄和陳秋園原是中國廣東省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經理和法人代表。這對夫婦從1994年4月至1995年3月的不到一年時間裏,陳氏夫婦經密謀,通過他們在中國銀行中山分行存匯科的同夥,先後將近3億元人民幣(292,983,000元)的銀行公款透支到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賬戶,以供他們經營房地產業務之用。
1995年6月,就在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以挪用公款罪決定對陳滿雄和陳秋園等人立案偵查之際,陳氏夫婦突然捲款外逃,並在輾轉數地後於同年最終落腳在泰國北部的清邁市。當時,陳滿雄35歲、陳秋園33歲。
報道說,兩人到泰國後用錢打通關節,成功地買到了泰國籍身份證,分別更名爲蘇?他春(SUKTACHONG)和威帕?頌齋(WIPASOMJAI)。與此同時着手大膽添置豪華洋房和奔馳轎車,並在自家名下辦起了多家產業,被捕前他們擁有多家商行,2棟高級洋房、3輛豪華轎車,是當地公認的富翁,還被冠以各種高級顧問的頭銜。陳滿雄作了整容手術。連皮膚都進行了漂白,以至於負責這起案件的中國國際刑警見到他時,竟不敢肯定他就是通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