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家鎮鎮政府原駐交通不便、甚爲閉塞的獅則城村。爲了帶動全鎮經濟發展,1999年經有關機關批准,鎮政府遷到陰塔村。聽說鎮政府要遷來,陰塔村就要變成全鎮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村民們甭提有多高興了。但鎮政府還沒遷來,僅修建鎮政府及其附屬機關就佔了村民的10畝保命田,並砍倒了掛果多年的360棵棗樹,村民們頓時傻了眼。陰塔村現有村民512人,耕地僅有350畝,是個人多地少的貧困村。被鎮政府佔用的土地不僅肥沃,且灌溉設施完備,是農民的保命田。保命田上的棗樹,又是農民用錢的「銀行」。鎮政府採取化整爲零、隱瞞土地性質的做法,取得原榆林行署同意其佔用旱耕地7畝、府谷縣土地局同意其佔用荒地3畝的批件。未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鎮政府就與村民小組負責人簽訂了用地合同,也未經縣林業局批准就砍伐棗樹。
村裏有大片荒地可供鎮政府及其附屬機關建設而用,而鎮政府爲啥偏要佔耕地?村民們不解。
不僅佔了陰塔村肥沃的耕地,而且建設用費也要在這個村子裏「挖」。原來,在70年代,當時的付家鎮公社辦農林場,「借種」陰家塔村土地60畝。1982年隨着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實行,農林場解體,地歸原主,劃做農民的責任田。15年後,鎮政府動遷時,又要求縣政府把已歸還農民的「借種」田給它。縣政府未經調查,批覆照準,農民不服提起訴訟,縣政府自覺不妥,撤消批覆。可鎮政府與村民小組簽訂協議,以村民小組同意爲由,鎮政府將其中的20畝出賣給在這裏的縣林種站,所得地價60萬元用於鎮政府搬遷。
無償侵佔、倒賣村民土地,更激起了村民的強烈反對。最後,農民一紙訴狀遞到法院,狀告鎮政府毀田砍樹、侵佔土地;鎮政府則狀告農民阻擋建設。結果如何,要看府谷縣法院的公斷。(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