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讯】据博讯19日消息: 天网呐喊我因诉与赵璇离婚一案,不服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于2000年6月5日上诉至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厅。7月30日领到开庭传票,定于8月23日下午3时正式开庭。在审判人员李太山电话通知我领传票的时候,我要和他谈起诉讼内容,他严厉拒绝,声明:“不谈案情!避免庭外接触!”说实话,我还放了心。我以为他们能公正执法。

8月23日下午3时,我和我的诉讼代理人提前来到洛阳市中级法院民事厅401室。满屋人都在忙事情,没人理我们。等了半个多小时,在3点半左右的时候,审判人员李太山对我们说:“你们到一楼大厅等候。等我们的事情完了就开庭。”

我们又在大厅等候了近一个小时,终于在约4点20的时候审判人员来叫我们,领我们到三楼一个审判厅。宣布正式开庭。审判长张广福。代审判员李太山、周朝晖。书记员的名字我记不清了,是个男青年。

在查验诉讼人员后,审判长宣布上诉人殷德堂宣读上诉状。在我宣读上诉状的约10分钟内,审判长多次打断我的话。他说:“这个不重要,你搁过去!”“不是重点不要说了!”等等。

在他不断的催促下,我只得大段的间隔,急忙将诉讼请求匆匆念完。

审判长宣布:“被上诉人宣读答辩状!”

书记员提示审判长:“她也是上诉人。”

审判长没有意识到,仍重复:“宣读答辩状!”

我心里一楞:“难道审判长事先没有看案卷?竟然连参加诉讼人员的身份都没搞清?!”

赵璇刚读完诉状,审判长的寻呼机响了,他站起来看了看寻呼机,宣布:“法庭辩论开始!”

他指着我说:“你先说。”

我还没开口,他就伸出一支手,摇着五个指头说:“只有五分钟。”

然后在我的陈述过程中,他就没着坐下,也没放下伸着的五个指头,不断地打断我:“一分钟过去了!还有三分钟!还有两分钟!快到了!还有一分钟!停!不能再说了!”

下来是赵璇的代理人辩论发言,审判长强调也是只有五分钟。

他刚说完,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他就急急忙忙走了。

在看笔录时,书记员也是催促连连。而他的字迹又非常潦草,我几乎看不清,只得听他的指挥按手印签名。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除了催促当事人抓紧时间,就是不停和左右的审判员嘀咕着另外的什么事。

直到走出法院,我还是心里一片迷茫:“庭审就这么结束了?”而且这是本案唯一一次开庭。我回到家后多次模拟了整个庭审过程,从宣布开庭到最后,最多二十六分钟。就凭这闹烘烘的二十六分钟,法庭就判我赔付对方三万多元人民币!这三万多元对有钱人可能不算什么。但对我,可是一辈子的血汗呀!(http://renmin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