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海珠區日前判決的該宗案件成爲《廣東省關於處理婚姻關係中違法犯罪行爲及財產等問題意見》頒發以來,廣州兩級法院判罪的首宗重婚訴案。自安徽遠道而來的嚴女士在廣州市海珠區法院的法庭上親手結束了自己近二十年痛苦無望的婚姻。她的丈夫丁某和同居十年之久的「二奶」傅某也落得個不妙結局:法院以重婚罪分別判處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傅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據介紹,嚴女士與丁某於一九八一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對兒女。一九八六年,丁某來廣州開辦公司,此後認識了打工妹傅某,與其同居,並於一九九○年生下一子。一九九○年十一月,傅某以自己的名義購買了海珠區的一套商品房,從此與丁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嚴女士多次南下尋夫,一九九四年原配和二奶在廣州相遇,此時傅某知道丁某已婚。在傅某的堅持下,丁某在同年七月回安徽,與原配簽訂離婚協議,並向當地法院起訴離婚。但因嚴女士不肯到庭,丁某隻好撤銷了離婚起訴,從此丁某對嚴女士和兩個孩子不聞不問。萬般無奈的嚴女士最近將「陳世美」及其二奶告上異鄉法庭。(http://renminbao.com)